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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能负 ,原因发布绿洲钢构起重机侵入责人等5人主张刑责追上海地铁遭查

源自 | 应急办理部。

2024年12月22日。地铁

在上海市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  。遭起重机张刑责追

新建工程施工2标项目内。侵入

上海绿洲修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原因

进行匝道小箱梁吊装作业进程中。发布负责

一台履带起重机主臂倒伏侵入轨迹交通11号线区间 。绿洲

导致运营的钢构轨迹交通11号线。

一列车车头部分受损并紧迫制停。项目

事端未形成人员伤亡。人等人主

直接经济损失约1831万元。上海

图片

▲线路设备和列车受损。地铁

经查询确定 。遭起重机张刑责追

上海嘉定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侵入

新建工程项目“12·22”较大起重伤害事端 。原因

是一原因违背施工计划及操作规程 。

安排作业而产生的出产安全责任事端 。

事端产生经过。

2024年12月22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绿洲钢构公司安排NWK21-B1小箱梁吊装作业,乔祥荣在地上指挥 ,李纪承和杨俊强别离操作260t  、320t履带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

7时55分14秒 ,260t履带起重机向轨迹交通11号线方向歪斜倒伏,起重臂中上部横跨轨迹上方 。

7时55分39秒 ,由南翔站下行驶来的1173号列车(速度91.2公里/小时)车头上部与横跨于轨迹上方的260t履带起重机起重臂产生碰击,起重臂被撞回落现场 。

轨迹交通处置状况。

事发时,列车经过弯道地段,司机忽然发现前方接触网上有异物,立即按规则拉手柄采纳快速制动,1173号列车与起重臂产生碰击(列车速度91.2公里/小时) ,主动触发列车紧迫制动,19秒后列车迫停于陈翔公路下行站外。

事发后,调度员经过ATS(列车主动运转监控体系)发现事端列车处于EB(紧迫制动)状况,随即联络司机了解状况 ,经过ATS设置扣车及轨迹封闭;控制中心随即要求陈翔公路站值班员承认站内/区间线路 、失电等现场状况;轨迹交通网络运营调度指挥中心先后发动五级、四级预警,同步发动轨迹交通蓝色预警并采纳后续应急处置办法 。

事端直接原因。

小箱梁吊装作业起重机选型、机位与计划不一致,双机抬吊作业进程中协同性差 ,260t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支、超载,在实行反转 、行走等动作时未采纳有用约束各种不均衡办法,产生超出设计标准和设备实践承载才能的侧向力,形成260t履带起重机反转渠道立板开裂 、起重臂侧向倒伏 ,是导致事端产生的直接原因 。相关原因如下 :

1. 吊装作业两台起重机机位及260t履带起重机选型与计划不一致。260t履带起重机未按施工计划选用SCC2600A型而用SCC2600A-2型 ,形成选定工况下的额外载荷才能下降33.8吨 。未按施工计划放置两台起重机的方位 ,下降了双机抬吊作业的可靠性 。

2.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未严厉做到和谐同步  。吊装作业开端至事端产生25分钟内 ,320t起重机基本无和谐合作动作,260t起重机屡次单独反转与行走 ,抬吊作业未能做到和谐同步,致使作业进程中产生了超支的侧向力。

3. 260t履带起重机存在水平度超支、超载状况。作业进程中大部分时刻(包含事发时),260t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越规则值,导致实践起重才能的下降;起重机实践载荷屡次超越额外载荷,最大值严峻超越了双机抬吊作业单台起重机额外载荷规则 。

存在的问题 。

1.专业分包单位 :未健全并执行全员安全出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长时间未到岗履职,项目实践负责人履职才能缺少,未实行技能交底责任,危大工程吊装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进行现场监督 。违背施工计划及操作规程安排作业 ,两台起重机机位及260t履带起重机选型与计划不一致 ,未按施工计划选用单根双股钢丝绳;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双机抬吊作业未能做到和谐和同步,260t履带起重机存在水平度超支、超载作业状况。两台履带起重机转化作业场所重新装置后 ,未按规则检验即投入使用;吊装前未经现场查看检验 、吊装令长时间未签署即开端吊装作业;索具钢丝绳出场检验、领用、保养办理混乱;未能催促吊装作业人员严厉实行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发现并阻止办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力的问题。

2.履带起重机租借及现场装置单位:两台履带起重机转化作业场所重新装置后 ,未办理检验手续即投入使用。安全出产主体责任不执行 ,未能催促吊装作业人员严厉实行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总包单位 :对危大工程吊装作业安全办理失管,两台履带起重机转化作业场所重新装置后,未进行检验即投入使用;作业交底流于形式,缺少针对性,无吊机方位安置 、吊装作业流程、双机抬吊作业须和谐同步等内容;施工前未按规则书面奉告轨迹交通企业,也未催促专业分包单位采纳必要的安全防护办法  。未能催促专业分包单位吊装作业人员严厉实行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长时间不在岗履职状况听之任之 。

4.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吊装作业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屡次无吊装令状况下展开吊装作业 、违背施工计划安排作业 、现场安全办理失控失管等问题未尽监理责任 。

对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主张。

(一)刑事责任追查主张。

李某承(威悦修建公司260t履带起重机驾驶员) 、乔某荣(威悦修建公司地上信号指挥工) 、严某辉(绿洲钢构公司项目部技能负责人)等5人对事端产生负有责任,主张司法机关依法施行刑事责任追查 。

(二)行政处罚主张 。

主张上海市应急局对吊装专业分包单位绿洲钢构公司、履带起重机租借及现场装置单位威悦修建公司 、施工总包单位建工四建集团  ,及张某(绿洲城市建设开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总裁 、绿洲钢构公司法定代表人) 、严某军(威悦修建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涛(建工四建集团总裁)等5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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